一、專利請求文件的填寫和編撰
專利請求文件的填寫和編撰有特定的要求,請求人能夠自行填寫或編撰,也能夠托付專利代理機構代為處理。盡管托付專利代理是非強制性的,但是考慮到精心編撰專利請求文件的重要性,以及批閱程序的法律嚴謹性,對經歷不多的請求人來說,托付專利代理是值得提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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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專利請求的受理
專利局受理處或各專利局代辦處收到專利請求后,對契合受理條件的請求,將確認請求日,給予請求號,發出受理通知書。
三、請求費的交納方法
請求費以及其他費用都能夠直接向專利局收費處或專利局代辦處面交,或經過銀行或郵局匯付。目前,銀行選用電子劃撥,郵局選用電子匯兌方法。繳費人經過郵局或銀行繳付專利費用時,應當在匯單上寫明正確的請求號或者專利號,交納費用的名稱使用簡稱。匯款人應當要求銀行或郵局工作人員在匯款附言欄中錄入上述繳費信息,經過郵局匯款的,還應當要求郵局工作人員錄入完整通訊地址,包含郵政編碼,這些信息在今后的程序中是有重要作用的。費用不得寄到專利局受理處。
四、請求費交納的時間
面交專利請求文件的,能夠在取得受理通知書及交納請求費通知書今后交納請求費。經過郵寄方法提交請求的,應當在收到受理通知書及交納請求費通知書今后再交納請求費,因為交納請求費需求寫明相應的請求號,但是交納請求費的日期最遲不得超越自請求日起兩個月。
五、專利批閱程序
根據專利法,創造專利請求的批閱程序包含受理、初審、發布、實審以及授權五個階段。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請求在批閱中不進行發布和實質審查,只要受理、初審和授權三個階段。
六、對專利請求文件的自動修正和補正
對專利請求文件的自動修正和補正也是請求人能夠視需求選擇的一項手續。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請求,只允許在請求日起兩個月內提出自動修正;創造專利請求只允許在提出實審請求時和收到專利局發出的創造專利請求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對專利請求文件進行自動修正。